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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的韓國報導,我是看翻成日文的版本,內容也許有點出入,還是簡單說一下好了。

針對7月31日俊秀、有天與在中向SM提出停止專屬契約的假處份,據聞法院已於9月30日祕密傳喚三位當事人與SM方嘗試和解,昨日證實和解失敗。三人並表示即使SM願意修改部分契約,也不願在SM管理下繼續演藝事業,且於此次的紛爭過程中,與李秀滿會長發生爭吵,受到極大的傷害,三人也重申不希望團體解散的想法。

嗯,跟我當初想的一樣,基本上和解不可能,畢竟雙方態度都非常強硬。而且,不管勝訴、敗訴,三人一定會離開SM,應該說,我也希望俊秀離開。好啦,現在的問題是,如果分屬不同的公司,東方神起要怎麼繼續下去呢?

這陣子想了許多,我發現我連看「保持距離」這樣的文都不覺得虐了,因為現實的人生更殘酷啊。

無論如何,一定要勝訴啊。魔法公主俊子(誤),Fighting!
xiahky princess.jpg
聲明一下,關於此事件,為避免口舌之戰,我一律不回留言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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